一 投标邀请
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对下述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工程公司提交密封的投标书。
1. 招标编号:GZB-202103-07
2. 招标方: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联系电话:0757-85518831、85518594
3. 招标工程名称及施工地点:
标的号 | 标的描述 | 地址 | 时间 |
01 | 禅泉酒店地下室空调改造工程 |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禅泉酒店内 | 合同生效后 |
4. 招标时间:由2021年3月 25日至2021年4月1日17:00止,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00。
5. 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均为100元人民币/份(现金)。如需邮寄,另加20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方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方缴交投标保证金 叁万元整(人民币),未按规定缴交保证金的单位,视为无效投标。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1日17:00止。
7. 购买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采购招标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凤池装饰材料市场凤铝区凤铝公司采购招标部)。以上如有变更,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www.zuoerjia.com)公示,请投标方关注。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三水支行
户 名: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
帐 号:44440101040016556
(投标保证金请用公司账号转账到以上招标方账号,不接受私人账号转账)
招标方相关事项的联系人及电话:
1、购投标联系人:刘小姐、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7-85518831、85518594
传真:0757-85526212 邮箱:s19861932@163.com
(提供标书、收取标书款、收集投标标书、登记投标单位等购投标事项)
2、工程技术与图纸联系人:衡工 联系电话:13923103181
(工程项目相关的技术及图纸解释、工程现场跟进等事项)
3. 核价部电话:0757-85518582 监督电话:0757-87678123
二 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禅泉酒店地下室空调改造工程。
2.施工期:
本工程总工期为 5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3.施工地点: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4.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4.1工程结构及规模:
4.1.1结构形式:主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4.1.2工程规模:KTV室7间共366㎡、棋牌室13间共347㎡、儿童娱乐室198㎡、乒乓球室88㎡、桌球室82㎡、公共卫生间40㎡、前台接待区65㎡,红木展厅680㎡合计约1886㎡的区域的空调改造。
4.2工程现状:
4.2.1现状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旧装修。
4.3本次招标内容为:
4.3.1具体包括:
A、拆除34台旧风机盘管机及其风管、新风管、抽风管;
B、对需要重新安装的旧盘管机进行清洗、维修;
C、新增12台14号盘管机及1台排风风柜、安装26台旧盘管机及控制部分;
D、安装新风管、排风管。
5.施工要求:
5.1中标方必须按设计图纸的要求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力创优良;
5.2投标方必须具备机电工程安装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前必须踏勘现场,对施工现场全面了解,制订切实可行的、有针对性的书面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5.3中标方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市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5.4中标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办理意外保险后才能进场施工,保险资料复印件交招标方备查,严禁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
5.5中标方施工所需的所有安装设备必须性能完好,特别是用电设备要有可靠的防漏电装置,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设施设备齐全、完善充足。
6.承包方式:
6.1本工程采取主设备按实结算(新旧机安装费同价),辅材包干(清单备注栏已注明)的包工包料形式予以承包,即中标方包人工、材料、包各种安装工具、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
6.2未经招标方同意,中标方不得将本协议工程违法分包或转包,否则招标方有权即时中止合同。
6.3施工和生活用的临时水电设施设备由中标方自行解决,建设单位仅提供水电源接驳点(距施工现场50米内),施工用水电费由招标方负责,生活用水电费由中标方负责。
6.4招标方提供宿舍,水电费中标方自付,餐费自理。
7.双方责任:
7.1中标方负责做好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各种质保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并提交招标方。
7.2中标方须在旧机拆完,统计数量、型号后,根据图纸与招标方调整确定新增主设备的数量。
8.报价要求:
8.1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 元
8.2 清单1-22项报单价,按实结算(新旧机安装费同价)。
8.3其余项报包干总价(清单备注栏已注明),按实结算。
8.4上述报价包含税金。
9.付款方式:
9.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造价的25%进度款;
9.2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3%进度款;
9.3余下的7%尾款作为质保金,待本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经检查无质量问题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10.以上条款由招标方全权解释。
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8日